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本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400 万元,详情如下:
担保金额 是否履 担保逾期金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行完毕 额(万元)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7.03.31 18.03.30 是 0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800 17.12.28 18.12.27 否 0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7.11.15 18.12.14 否 0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 17.06.23 18.06.23 否 0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7.11.30 18.11.29 否 0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 17.04.23 18.04.23 否 0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8000 16.08.09 19.08.08 否 0
三、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详情如下:
担保金额 是否履 担保逾期金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行完毕 额(万元)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8000 2015-12-31 2020-12-30 否 0
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对保障以上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是必须的,是基于公司经
营发展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
程序,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未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