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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装建设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陆方                     联系电话:18618279944
保荐代表人姓名:时光                       联系电话:138108313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 的 若 干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信
                                           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庄小红、庄展诺、邓会生、陈一、南京鼎润
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中科昆开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刘广华、福州中科福海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融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不适用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骥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浩投
资有限公司、江西中嘉投资有限公司、中科汇通(深
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的相关承诺。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
                                              是         不适用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 是          不适用
偿损失的承诺。
7.股东庄小红、庄展诺、陈一、南京鼎润天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万联证
                           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机构。公司与万联证券签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据此,国海证
                           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工作由万联证券承接,万联证券指派侯陆方先生、
                           时光先生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陆方                            时光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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