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
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
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
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
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信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
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
行。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