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
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发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
起施行。企业对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 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发
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号)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持续经营净利润”
增加合并利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
(1)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区分“持续经营净利润”
本期金额 160,217,855.42 元,上期金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额 155,718,886.74 元;增加母公司利
(2)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区分“持续经营净利润”
润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158,594,779.75 元 , 上 期 金 额
154,024,171.72 元。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
(3)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并追溯调整。 调增合并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
(4)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期 金 额 -14,801.61 元 , 上 期 金 额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30,287.63 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12,147.24
数据相应调整。 元,上期金额-130,287.63 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新制定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