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玉辉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 司 2017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7,299.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88%;实
现营业利润 20,563.9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07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17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市场开拓
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测公司 2018 年实现
营业收入 41.2 亿元,同比增长 30%;净利润 1.97 亿元,同比增长 23%。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
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
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 9888
号审计报告,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0,749,979.46 元,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158,594,779.75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7 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5,859,477.98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03,963,109.10 元,减去 2017 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 60,000,000.00 元,母公司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6,698,410.87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含税)3,000 万元,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含税)0.50 元。提
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
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
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
彻执行。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何玉辉、张水霞作为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
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雄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张雄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雄
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监事会对张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9888-3 号《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资金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发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2017 年 12 月 25 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预计 2018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
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等金
融机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资金安排,预
计 2018 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种类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
用证、商票保证、保函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
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所以我们同意2018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增加“医疗器械销售、维修
及售后服务”和“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特级(凭中国录音师协会 NO.A074041
资质证书经营);净化工程叁级(凭洁净行业协会 SZCA1128 号资质证书经营);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凭中国展览馆协会 C20171457 资质证书经
营 ); 承 装 类 、 承 修 类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肆 级 ( 凭 国 家 能 源 局 南 方 监 管 局
6-1-00265-2017 资质证书经营)”。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情况如下:第十三条 经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均按建设部 D244023230 号建筑业企业资
质证书经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凭建设
部 D344045053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维修贰级(凭广东省公安厅粤 GB765 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维修资格证经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凭建设部 A144002493 工程设
计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均按建设部 A244002490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经
营);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特级(凭中国录音师协会 NO.A074041 资质证书经
营);净化工程叁级(凭洁净行业协会 SZCA1128 号资质证书经营);展览陈列工
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凭中国展览馆协会 C20171457 资质证书经营);承装
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凭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6-1-00265-2017 资质
证书经营);园林绿化、灯光音响、舞台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销
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