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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6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7〕1359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2 元,共计
募集资金 38,664.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330.0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36,333.9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63.87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7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8-3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拟使用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1  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   3,500.00                  2,102.07   60%
       级改造项目
       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
 2                                 32,170.09            10,489.59   33%
       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合计                               35,670.09            12,591.66   35%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及配
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的完工日期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一)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实施过程中需要对车间整体布局进行重新规划调整;此外,智能化自动设备
的生产及安装调试周期较长,导致整体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
     (二)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原工艺考虑采用全电熔炉生产工艺,但从目前国际主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
的稳定性来看,绝大部分采用全氧燃烧的熔制工艺,因此从工艺布局上需增加制
氧系统等设备设施,导致原规划场地不够,公司已经申请征地进行重新规划。征
地手续及流程较长,项目需要延期。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上述项目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
募投项目“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
研发基地一期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募投项目“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
研发基地一期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
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
    1、正川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
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延期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正川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正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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