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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6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9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2 元,共计
募集资金 38,664.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330.0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36,333.9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63.87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7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8-34 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591.66 万元(含用募集资金
10,204.5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192.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
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重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四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余额(元)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390101040034468            14,160,274.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5378610804                88,474.8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390101040034450           217,673,031.44
              合计              -                         231,921,780.90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91.66 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204.50 万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
发基地一期项目 8,606.08 万元,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 1,598.42 万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
具了天健审[2017]8-320 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591.6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204.50 万元),2017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5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591.66 万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56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3,192.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股票托管费 10.19 万元在募集资金汇入前已支付,公司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
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32,170.09 万元。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正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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