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14时在贵阳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4月9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红军先生主持。经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和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
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
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
该事项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