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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 12 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第 295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A 股股票
94,681,269 股,发行价格 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6,088,399.72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8,096,250.68 元。2016 年 12 月 22 日,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
第 SD04-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               42,108.98             35,198.28
      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1,708.70             10,961.26
      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                   14,240.00             10,861.58
      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                     23,313.32             15,788.51
                     合计                      91,371.00             72,809.63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六届 21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87,125,666.2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部分发行费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
次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 030002 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该新项目总
投资 70460.48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46552.82 万元(含利息)。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募集余额 56877.75 万元。其中: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10475.88 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结余 36168.75 万元;新
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3999.05 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结余 7091.82
万元;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2345.29 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结余
13617.19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述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周期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情况下,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
动资金分三次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2018 年 5 月 20 日前、2018 年 6 月 20 日前分别
补充 1.5 亿元、1 亿元、1 亿元到公司经营活动中;并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前、2019 年
5 月 20 日前、2019 年 6 月 20 日前分别归还 1.5 亿元、1 亿元、1 亿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期限自相应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 12 个月内。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物资采购付款,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以及偿还短期债务;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在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并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3.5 亿元的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预计最低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1522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 4.35%,预期一年测算)。因此,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降低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已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对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相关募投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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