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五次监事会于200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有1位监事办理了委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袁洪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2003年度内,公司各项运作都严格依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二、《关于受灾补助、存货盘亏的议案》;
三、《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议案》;
五、《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选举徐献礼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止。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二届十次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