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4月13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20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现金,对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6日,除息日为2009年5月7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9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7楼
咨询联系人:胡菊勇
咨询电话:0571-87178965
传真:0571-87178963
六、备查文件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