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银行、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14.5 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6 月 29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3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
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
国证券报》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25),《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8-002)。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 2018 年 4 月 3 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简称“浦
发银行”)委托理财合计 14.5 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
财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临 2017-025),《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8-002)。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
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
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委
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
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
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
三、 产品说明
(一) 民生银行增利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
等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仅面向高资产净值
客户/私银客户/机构客户发行的产品进行配置)、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二) 浦发银行利多多理财产品
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
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
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四、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 57.7 亿元,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
生额为 157.925 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委托理财金额 预期年化
受托方 日期 期限(天)
(亿元) 收益率(%)
民生银行 2018-4-3 175 5.5 5.30%
民生银行 2018-4-11 155 4 5.34%
浦发银行 2018-4-12 167 5 5.30%
到期赎回明细表
理财金额 收回本金 获得收益
受托方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亿元) (亿元) (万元)
浦发银行 2017-10-13 2018-4-9 1.25 1.25 321.27
浦发银行 2017-10-17 2018-4-11 5 5 1277.81
浦发银行 2017-10-18 2018-4-12 4 4 1022.25
浦发银行 2018-1-11 2018-4-9 2.5 2.5 3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