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合法合规的声明和承诺
鉴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拟发行股份
购买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100%的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本人作为飞力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公
司/本人是否涉及处罚、重大诉讼及仲裁等相关事项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 本公司/本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 本公司/本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上交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
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针对本人/本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
的行政或司法程序;
3. 本公司/本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潜在、可预见的或
/和尚未了结的任何类型的重大诉讼、仲裁、刑事诉讼及其他司法或行政处罚案
件;
本公司/本人特此声明与承诺,并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于合法合规的声明和承诺》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实际控制人:
沈黎明
姚勤
吴有毅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