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钱江水利关于股东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12 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
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的通知:根
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水务拟继续增持应当采取要约
方式增持,中国水务拟向除收购人中国水务及其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拟要约收购 35,299,576 股上市公
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5.36 元/股。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水务将最多直接持有钱江水利 118,436,629 股,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钱江水利 22,729,832 股,合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99%。钱江水利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风险。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叶建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20428G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
                            理、固废处理、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
                            建设、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
                            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修;设备租赁;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1985 年 11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11 月 26 日至长期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阴
                            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济宁市
                            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出资人
                            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有限
                            公司、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63203399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中国水务 26.67%股权,为中国水务的控股
股东。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间接持有中国水务 28.17%的股份,为中国水务的实际
控制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国水务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
义务,其已按相关规定编制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及《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收购人已聘请财务顾问
和律师对此次要约收购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水务已按
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3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