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全体监事的
共同努力下,认真地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积
极参与了审核、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召开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号 方式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3 现场
1 2.《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
十六次会议 月 29 日 会议
交易的议案》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4 现场 4.《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十七次会议 月9日 会议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4 现场
3 1.《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八次会议 月 24 日 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6 现场 1.《关于投资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 PPP
4
十九次会议 月2日 会议 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7 现场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5
二十次会议 月 11 日 会议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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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3.《关于投资BOT项目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8 现场
6 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月5日 会议
2.《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8 现场
7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十二次会议 月 23 日 会议
3.《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10 现场
8 1.《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十三次会议 月 22 日 会议
1.《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投资 G576 石河子至 149 团公路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11 现场
9 新改建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月 13 日 会议
3.《关于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 B 组
团、一街区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12 现场
10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月 14 日 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17 年 12 现场
11 1.《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月 22 日 会议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及 8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列席
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
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及董事和高管的
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营层运
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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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息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逐步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经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股权收购等关联交易事项
操作过程规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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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报告
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及
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
报备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
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八)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
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
能够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充分有效,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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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内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
现状。
三、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
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
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检查公司
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控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公司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范或有风险。
3.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
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
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设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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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