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
的规定,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拟对《新
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
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 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
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监事 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监事
时,监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 时,监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 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
选人,由监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职 选人,由监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监事会。 入监事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差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额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拟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在累积投票制下,独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可以集中投给一名
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