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
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
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
36,999,119.08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2017 年度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 3,699,911.9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4,020,109.11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319,316.28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
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17 年度如下分配
预案: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294,531,78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
税),共计 58,906,35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8,412,959.2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294,531,78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 88,359,536 股。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还需将
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
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