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仕净环保,证券代码:835710,以下简称“仕净环保”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问答(三)》”)等文件的要求,对仕净环保2017年度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进行并完成了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活动,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首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2月15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10,039,980股,每股价格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99,9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360013号),截至2016年3月1日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50,199,900.00元。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2631号《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2016年4月14日,本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开始公开转让。
(二)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6月2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13,200,000股,每股价格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已发生的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360065号),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92,400,000.00元。
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8080号《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发行股票2016年11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开始公开转让。
(三)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3月15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12,000,000股,每股价格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年3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3月23日止,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96,000,000.00元。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2682号《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发行股票2017年6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开始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公司首次募集资金
首次募集资金由股东存入指定账户(认购时《问答(三)》尚未发布,公司未通过董事会审议设立专用账户),以下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平支行银行账号:540201040007875《问答(三)》发布时,首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如下账户设立为第二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详情为:
账户名称: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银行账号:37000303002952652
第二次募集资金由股东存入上述专用账户。同时,在认购期结束后验资报告出具前,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公司第三次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如下账户设立为第三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详情为:
1、专户一
户名: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账号:37000303002952652
2、专户二
户名: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平支行
账号:10540201040019656
第三次募集资金由股东存入上述专用账户。同时,在认购期结束后验资报告出具前,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平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首次募集资金 第二次募集资金 第三次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199,900.00
92,400,000.00
96,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缴纳税金、社保26,695,200.00
18,161,500.00
11,257,058.63
偿还借款、利息-
36,205,300.00
48,963,672.17
采购材料及合同垫资23,504,700.00
38,033,200.00
26,321,203.71
其他备用-
-
7,641,109.03
合计50,199,900.00
92,400,000.00
94,183,043.54
三、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剩余金额
0.00
0.00
1,816,956.46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第一次、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816,956.46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仕净环保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仕净环保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主办券商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银行对账单、支付款项银行回执单
据,查阅了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获取了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主办券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仕净环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