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对相关议案的认真 审核,现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由公司行业特点和黄山风景区及公司实际决定的,符合公司 及黄山景区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 议案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黄攸立 王 烨 章锦河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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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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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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