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9)第11114 号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贵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09)第1111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贵公司披露的
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审核。
贵公司的责任是真实、完整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与提供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会计凭证与账簿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披露了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贵公司自行清查与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
有关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披露的相关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我
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自行清查后向监管部门报送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
考虑与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实施了相关调查,查阅了有
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账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审核报告第2 页
一、2008 年内,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
子公司)发生额为0.00 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余额(未扣除已
计提的坏账准备)为0.00 元。
二、2008 年内,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与公司(含子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
发生额为32,702,512.44 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余额(未扣除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853,173.12 元。
三、公司与子公司(含子公司的附属企业)之间往来的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余额(未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42,001,920.11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璐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万玲玲
中国·上海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