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事达集团")通知,合肥市国资委将荣事达集团97.98%股权界定为国有资产并授权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同时将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33.57%股份无偿划转给国资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变动行为(以下简称"股权变动")已于2009年4月20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280号《关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同意将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11178.4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资公司。
本次股权变动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实施,合肥三洋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刊登在2008年1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截至2009年4月23日,股权变动工作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报程序。本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