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拟审议的,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相关事项作出 如下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 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 证、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霈、张佩华、潘敏 2018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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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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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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