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家纺”或“公司”)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水星家纺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水星家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6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94,794.2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41 号《验资报
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水星家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
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额
1 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 37,679.18 37,679.18
2 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 11,432.20 11,432.20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 5,682.85 5,682.85
4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 计 94,794.23 94,794.23
二、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
查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
设”由水星家纺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为 11,432.20 万元,其中水星家纺拟使用
4,02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直营渠道的建设,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
家庄和武汉 6 个城市建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现水星家纺拟增加全资子公司
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
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
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以工商登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
体,并将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 6 个城
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 9 个城市。
(一)本次拟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
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
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以工商登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
厦门、无锡和合肥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的实施地点,除前述
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
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
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以工商登记
为准)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的实施主体,承担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店铺的投资与管理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整合及利用资
源、发挥既有优势,保证项目更好的运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在销售重点地区和市场空白区域的销
售和服务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实现国
内市场广度和深度覆盖,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个更完整、辐射能力更强的终端营
销体系。该项目选择投资区域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目前的直营市场情况、当地
加盟商的拓展和业绩状况、竞争对手的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
平等。基于公司前期对于市场的调研,认为厦门、无锡和合肥符合公司重点发展
直营终端的条件,为加快公司对一、二线城市市场区域的渗透和占领,进一步扩
大销售覆盖面,公司将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
石家庄和武汉 6 个城市扩大为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
无锡和合肥 9 个城市。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扩
大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范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均未
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和实施
地点的扩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
及直营渠道建设”的实施主体和扩大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股
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
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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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敏 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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