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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水星家用
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敏、独立董事孙霈以及董事长李裕杰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潘敏担任主任委员。
    2017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敏、独立董事孙霈及董事长李裕陆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
敏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
下列职权: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委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备注
                         (次)      (次)    (次)
             会议次数
   潘敏          3           3         0         0      2017 年 3 月 26 日任职
   孙霈          4           4         0         0
  李裕陆         4           4         0         0
    (二)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2017年3月3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8月13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数据的议案》等议案。
    (3)2017年10月30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4)2017年12月27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
认为立信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客观、工作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
告客观、公正。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继续聘请
立信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该计划的
可行性、流程的规范性表示认可,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
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核查相关
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
法律和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内部控
制管理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需要,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保证会计记录和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及时、充分、
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及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协调,
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
    2018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全面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潘敏、孙霈、李裕陆
                                                        2018 年 4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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