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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7 年度的任职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任期内认真参加 2017 年度公司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任期内本人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全泽          12            8          4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
均认真审阅,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
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17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会议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就
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1      2017 年 1 月 16 日                                                        同意
                                                股票的议案
2    2017 年 2 月 15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3    2017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    2017 年 4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5    2017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    2017 年 4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7    2017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募
8    2017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投项目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9    2017 年 4 月 18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10   2017 年 4 月 20 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11   2017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12   2017 年 5 月 23 日                                                    同意
                                         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13   2017 年 5 月 23 日                                                    同意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
14   2017 年 6 月 26 日                                                    同意
                                         效期的独立意见
15   2017 年 8 月 11 日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16   2017 年 8 月 29 日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17   2017 年 8 月 29 日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18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9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同意
                                        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与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日常工作情况
       (一)现场工作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0 个工作日,现场工作期
间,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查阅相关资料,
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对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议。
       (二)日常督查
       除现场工作以外,本人还经常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
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联系,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项目进展、内部控制等情况,监督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公司治理改善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
       (三)议案审议、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利用自身专业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议案形成的情况和背景,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
情况介绍认真进行审核,综合了解情况进行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并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人认真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认真公司规范
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合法权益。
       五、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7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治理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报告期内,
本人积极认真参加了以上四个专业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的各项
汇报并对公司董监高薪酬、公司考核机制、董监高提名、公司治理、财务报表及
经营结果等提出建议和事前审核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部
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
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积极与内审部门人
员、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交流,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中,本人积极提出建议,推进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
知》、《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不断提
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全泽        电子邮箱:quanze1971@vip.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
勤勉、尽职的原则,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全泽
                                                     2018 年 4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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