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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航天晨光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017 年,作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下面,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代表,将 2017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法律、审计、企业管
理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经自
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以审慎负责、积
极认真地态度参加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我们主动了
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上,
我们进一步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
及特长,对会上所审议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的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
用。此外,我们还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召开的次股东大会,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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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在相关委员会中担任了重要的职务。本年
度,我们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分别就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调整、经营层薪酬考核与兑现
等重大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
支持监督作用,并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重要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
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7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
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
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17 年初,根据经营计划及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全年将与相
关关联方发生 2.4 亿元以内的关联交易。我们经审核后认为:此等日
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所履行的审议、批准、披
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明确,交易价格合
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17 年公司实际
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16,561 万元,没有超出年初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批准的额度。
    2、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17 年继续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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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存于财务公司账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 60%
(含),不高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 90%(含),在财务公司的贷款
总额控制在人民币 12.5 亿元以内。上述业务形成关联交易。我们审
核后认为:该项业务合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资成本。该
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
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公司发生的
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经过了董事会的审批。由于部分
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其决策、表决程
序规范,信息披露准确。此外,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管提名及审议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针对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等事宜展开工作,
通过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后认为: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或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
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营层薪酬审议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召集了专门会议,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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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上一年度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公司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
工作范围及履职情况,核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支付方
案,并确认了2017年度考核指标。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7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年,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审期间,我们与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的组织
架构、业务情况、工作流程、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均比较熟悉,并且
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高效地
完成公司各项委托,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的
现金分红方案,现金分红金额共计463.41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70%。我们认为:该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监管部门和公
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收益权。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公司再融资期间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经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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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48项重大信息的披露,未发生信息
披露违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已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的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认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
或重要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
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50
多项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
展;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
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独立董事作为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成
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门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
提升。此外,公司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内部及监管部门的培训,及时了
解市场动态及监管精神,不断充实自我,促进履职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行
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 年,我们将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贯宗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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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同公司董事会各成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履
行各自专业职能,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进一步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应有的努力。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建华、卢光武、魏景芬
                                        2018年4月10日
附: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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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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