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4日上午8:30在北京八大处高科
技园区中园路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119,282,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绍华、许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119,282,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9,282,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19,282,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19,281,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119,282,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徐明波先生、陈玉林先生、王勇波先生、梁淑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马清钧先生、张鸣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三年。按累积投票制投票,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选举徐明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选举陈玉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3、选举王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4、选举梁淑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5、选举马清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6、选举张鸣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安京先生和文秀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监事杨仲璠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按累积投票制投票,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选举卢安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选举文秀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以119,282,482股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
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魏素艳女士代表公司二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绍华、许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