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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了全体股
  东和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将工作
  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调阅有关资料、
  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的方式,全面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经
  营管理职责的情况。
       2017年,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年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3.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4月18日                                                             通过
                  八次会议     4.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5.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1.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8月28日                                                             通过
                  十次会议     2.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通过
                   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十二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   通过
                   十三次会议
                                款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
   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守法经营,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
   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认真地
   检查和审核,认为: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在报告期
开展了关联交易专项调研工作,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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