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赵桂蓉监事以公司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议案内容未能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收到
或收到较迟为由,对本次会议所有 8 项审议事项均投出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二、《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三、《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四、《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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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五、《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 2017 年度主营业务业绩未达预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未完成年初计划,且 2017 年度证券
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虽在公司利润中占有一定比例,但不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之继续深入推进集团
化改革,需要大量资金储备作为支撑,故 2017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改革,保障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新品研发力度和
持续增加市场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夯实和拓展通过前期各项改革措施培育起来的目标市场,保持和提高主
营业务市场份额,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六、《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议案七、《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 1 票。
议案八、《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
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
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
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
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的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
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
案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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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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