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0日在
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玻
璃”)以自有资金975万美元作为首期出资(根据项目投资规划及各投资方出资比
例,德力玻璃总投资额不超过1950万美元)与JW SEZ (Pvt) Ltd.【JWSEZ(私人)
有限公司】、PAK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中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及Muhammad Rafiq【穆罕默德拉菲克】在巴基斯坦拉合尔共同出资成立DELI-JW
GLASSWARE COMPANY LIMITED【德力-JW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最终以在巴基斯坦政
府主管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玻璃器皿等经营活动。出资完
成后德力玻璃持有德力-JW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5%,德力-JW玻璃器
皿有限公司将成为德力玻璃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股权转让、
增资等相关的协议。上述投资预计的人民币金额以德力玻璃实际出资时人民币与
美元汇率为准。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