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生态
债券代码:112441 债券简称:16凯迪01
债券代码:112442 债券简称:16凯迪02
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凯迪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2016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年第三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8年4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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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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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品种二简称为“16凯迪02”。
2、债券代码: 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
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期限: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6.10%;品种二票面利率6.70%。
6、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9
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 16凯迪03。
2、债券代码: 112494。
3、发行规模:6亿元。
4、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7.00%。
6、兑付日: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
二、本次重大事项
2018年4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
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1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相关问
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 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展,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是否已按审计进度实施了审计程序,是否获取
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是否配合其审计工作,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时
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有关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审计,已按事务
所的要求及时提交资料,目前不存在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问题2. 公司是否存在需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有,说明公司截
至目前尚未披露业绩预告的原因,并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回复:
1、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
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
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
于一千万元。
根据公司最新审计进度预测,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要进行业
绩预告。
2、公司2017年度编制未审合并财务报表显示:(1)2017年度未审计净利润
大于零;(2)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3,352.79万元,2017年度不存在扭
亏为盈的情况;(3)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增长,不存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或者下降50%以上的情形;(4)未审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为正值;(5)年度营业
收入高于一千万元。公司以此认定上述规定中描述的五种应当进行业绩预告的情
形均不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提出公司存在需要计提
减值的资产,会影响公司总体业绩,导致业绩亏损。
需特别说明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指出的需计提减值资产,属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拟置出资产,公司拟按照资产账面净值进行交易,故不存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实为就相关资产减值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认定差异。
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并于2018年3月30日
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
问题3. 公司是否存在公司债券还本或付息风险,是否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
还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一、公司共计发行债券4支,2018年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不存在风险。当前,公司整体资金筹集
主要依靠经营性回款、资产处置回款及融资筹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债项 借款余额 9月 11 月 12 月 小计
本金 118,000
11 凯迪债 118000 128,030
利息 10,030
本金 80,000
16 凯迪 01 80000 84,872
利息 4,872
本金
16 凯迪 02 20000 1,340
利息 1,340
16 凯迪 03 60000 本金 60,000 64,200
1、生物质电厂尚未列入补贴目录的电厂应收补贴款5亿元和2018年经营性现
金贡献约10亿元。
2、海外EPC工程2018年预计收回12亿元。
3、公司非生物质板块剥离资产资金预计可收回60-80亿元,其中:(1)风水
电资产约20亿元;(2)林业资产约20亿元;(3)环保电厂约10亿元;(4)格薪源
公司预计收回20亿元;(5)北海项目和松原项目预计收回10亿元。
4、融资租赁2018年4个电厂预计融资8亿元。
二、目前公司不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问题4. 孙燕萍女士是否已离职;如是,请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变更相关公
告,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3.2.13条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回复:
公司董事会于3月19日晚收到孙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
李林芝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正在积极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上述情况,公司于3月23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问题5. 公司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
至今已超过4个月。请公司和控股股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述重组工作,
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尽快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回复:
公司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停牌期间,公司
与有关方面就重组方案积极进行磋商、论证,组织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
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较多、规模较大、较为复杂,截至目前,
公司及有关方面仍在就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
公司承诺最迟将于2018年5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信息。”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中德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2018 年第三次)》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