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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济南发展国
  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发展公司”)通知,获悉济南发展公司所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冻结
                 是否为第一大股    冻结股数     冻结        冻结       司法冻结执
   股东名称                                                                         占其所持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开始日      到期日     行人名称
                                                                                    股份比例
济南发展国有工
                                               2018 年 3   2021 年 3   济南市历城              财产
业资产经营有限         否         29,741,931                                         89.96%
                                                月 20 日    月 19 日   区人民法院              保全
      公司
   合    计            -          29,741,931      -           -            -         89.96%     -
    二、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济南发展公司所持公司股票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是因为一笔担
  保事项的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济南发展公司正积极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本次股份被冻结事宜。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济南发展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3,06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9.09%;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的数量累计为33,062,400股。其中,国有股
  转持冻结3,320,4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4%;司法冻结29,741,931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96%。两项冻结数量合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9.09%。
    本次济南发展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提醒济南发展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将持续
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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