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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对台州市中梁宇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台州市中梁宇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情况
    为支持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香华”)拟向参股公司台州市中梁
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宇置业”)追加提供不超过总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中梁宇置业”的其他股东方亦按各自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台州市中梁宇
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详见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1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荣安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
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本次全资子公司“杭州香华”拟向“中梁宇置业”追加提供不超过
总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台州市中梁宇置业有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香华”拟为“中梁宇置业”追加提供额度
不超过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香华”拟为“中梁宇置业”提供总额
不超过 5.9 亿元的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中梁宇置业”在扣除项目
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 12%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台州市中梁宇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昌平路 1 号
    (四)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6 日
    (五)注册资金:5000 万人民币
    (六)法定代表人:何剑
    (七)实际控制人:四方股东控制的合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不含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杭州梁盛置业有限公司占 30%:杭州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 30%,
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学实投资有限公司占 18%。
    (十)关联关系:台州市中梁宇置业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法人,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8028399.91
                   负债总额                                 1000096920.30
                    净资产                                    47931479.61
                                      2017 年 10 月- 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068520.39
                    净利润                                   -2068520.39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2 亿元人民币。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
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中梁宇置业”,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
全。
       五、董事会意见
       对“中梁宇置业”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的开发运营费用,以满足项
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该项目位于台州
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是台州中心区域新城,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该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
投资收益,“中梁宇置业”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合作协议,“中梁宇置业”的其它股
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
进度,且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
财务资助余额为 160,8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13%。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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