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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于2018
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
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易华录”)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为满足山东易华录的流动资金需求,加
快区域市场业务的开拓,提升区域市场的掌控力,公司拟为山东易华录向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山东易华录2017
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2.72%,超过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548762869
    3、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4、法定代表人:王海博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9层
    7、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道路工程;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通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非专控通
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安防工程;电子设备的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山东易华录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关系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750
               王海博                       1000
                朱梅                         250
                总计                        5000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7,583         98,940
    负债总额                        80,726         81,780
    银行贷款总额                    59,183         47,803
    流动负债总额                    39,059         38,966
    净资产                          16,858         17,161
    营业收入                        41,197         1,687
    利润总额                         4,761
    净利润                           4,200
    注: 2017 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数据未经审计。
    10、截至公告日,山东易华录无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山东易华录综合授信额度,总额16,000
万元,由易华录提供最高额保证。
    2、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授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
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方式:山东易华录同意以乳山等项目收益权提供反担保,如以上
无法满足反担保额度,以自然人王海博及朱梅持有的山东易华录股权提供反担
保。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山东易华录与
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协议为准。本次决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山东易华录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快区
域市场业务的开拓,提升区域市场的掌控力,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持有其75%的股权,山东易华录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前景广阔,资信及偿债能
力较优。同时,山东易华录同意以乳山等项目的收益权提供反担保,如以上无法
满足反担保额度,以自然人王海博及朱梅持有的山东易华录股权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我们认为本次担
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2、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山东易华录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山东易华录积
极开拓市场,丰富项目储备,提升区域市场的掌控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山东易华录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52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11.28%,实际担保总额为21,318.79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
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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