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
日收到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的上诉状等材料,高
金科技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收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中院”)送达
的(2018)鲁10破申1号《通知书》、高金科技《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高金科
技向威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公司对高金科
技负有的债务。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收到威海中院送达的(2018)鲁10破申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高金科技的申请,不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019、024)。
二、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高金科技上诉状等材料,高金科技向山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威海中院(2018)鲁10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2、判令威海中院裁定受理高金科技针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事实与理由
1、“公司长期亏损且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已经由公司
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予以认定,所谓“2017年度盈利”是当期依靠非经常性损益的
报表盈利,不是公司“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的反面证据。
2、公司要求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并仅针对未豁免部分进行清偿的行为本身
就是其缺乏偿债能力的直接证据,而不是相反。
3、对公司是否具备清偿能力的认定应充分考虑其是否实际清偿对高金科技
的无争议债务。公司2017年年报已自认不能清偿对高金科技债务的事实并进一步
明确其原因为“资金紧张”。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做任何清偿。公司依靠非经营性
收入选择性清偿部分债权人,无法证明公司具备清偿能力。
三、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上诉的法律文件,高金科技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
产清算的申请能否被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7年度,公司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债务豁免、政府补助等事项增加
了本年度收益,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73万元,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正在
恢复过程中,并于2018年3月29日寄送了《<关于及时清偿欠款再次告知函>的复
函》,希望通过协商解决债务及争议问题,截止本公告日,未收到任何回复。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2018年度公司市场恢复、生产恢复等各项经营管理工
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的经营状况将得到改善。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高金科技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2、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73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2017年
度审计结果表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审核。
3、如果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诉状。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