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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18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横店控股”,目前持有公司446,427,57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比例为39.38%)提交的《关于增加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4 月 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地点:公 司 办 公 楼 一 号 会 议 室( 浙 江 省 东 阳 市 横
店 电 子 产 业 园 区 工 业 大 道 196号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475,489,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42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22,146,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7,55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7,55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97,55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7,535,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99%;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45,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6%;反对 100,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7,50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6%;反对 1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1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01%;反对 126,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97,55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7,535,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99%;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45,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6%;反对 100,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 446,427,575 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3,494,272 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2,101,801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512,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88%;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5%;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45,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6%;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4%。
    提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446,427,575 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 13,494,272 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 12,101,801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536,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25%;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7,559,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69,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9%;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7,535,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99%;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45,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6%;反对 100,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446,427,575 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 13,494,272 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 12,101,801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512,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88%;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045,9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76%;反对 100,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9 日、3 月 29 日披露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
力峰律师、田智玉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
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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