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以下情况,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1、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交易款项将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一、交易概述
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丰公司”或“目标公
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全资子公司。
2018年4月4日,公司与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咸丰国投”或“甲方”)签订了《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咸丰公司100%股权以36,000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咸丰国投。
2018年4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6MA48YJHE1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 184 号(交警大队四楼)
法定代表人:杨权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县国有资产(资本);国有土地开发、经营;
不动产租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基础产业等项目建设投
融资服务;建设和管理重点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和重
要产业项目;代表县政府持有对外投资国有股权等;在政府授权范围
内负责安置房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股权比例
20,000 货币
咸丰县人民政府 100%
30,000 实物
咸丰国投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咸丰国投设立未满一年,其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018 年 2 月 28 日 35,788.83 4,910.15 30,878.68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8 年 1-2 月 284.45 20.23 782.57
注:以上数据为咸丰国投提供,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咸丰公司100%的股权。该股权权属清晰,
无任何争议或担保事项。
(2)根据交易双方共同聘请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1106号),在评估基准日2017
年4月30日,咸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6,861.22万元。
(3)咸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通过对外
投资设立。2017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
其增资。咸丰公司的企业地址为咸丰县高乐山镇荆南路28号,现注册
资本贰亿玖仟万元整,主营业务包括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经营;旅
游景观地产的开发、经营;旅游交通;相关配套服务、销售;房地产
开发、销售;房屋、土地的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咸丰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应收款项总额 净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975.08 10,426.97 33.99 23,548.11
2018 年 2 月 28 日 33,772.34 10,530.16 46.08 23,24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现金流量净额
2017 年度 1,308.03 -641.92 -638.82 3,177.92
2018 年 1—2 月 6.70 -305.94 -305.94 1,316.80
注: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交易标的评估审计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机构为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
《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1106号),本项目评估
报告的基准日为2017年04月30日。
咸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
计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已出具众环审字(2018)010357号《咸
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咸丰公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
托该子公司理财。截至2018年3月31日,咸丰公司所欠本公司往来款
共计约4,100万元。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债
务清偿作出了限期归还的约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咸丰国投签订的《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股权转让款的约定
“2.1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咸丰三特旅游开
发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106 号),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人民币叁亿陆仟捌佰陆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RMB:36,861.22
万元)。
2.2 根据 2.1 条评估报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购乙方 100%
转让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RMB:36,000 万元)。”
2、关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约定
“3.1 本协议签署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股权转让款的 10%作为定金,该定金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作为甲方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计算予以减除。
3.1.1 若甲方有权机构未批准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则定
金不予退还;
3.1.2 若乙方有权机构未批准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则乙
方应及时返还甲方定金;
3.1.3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按“定金”规则执行。
3.2 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目标公
司股东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股
权转让款的 40%。
3.3 乙方完全解除目标公司景区门票收费权上的质押权后,甲方
将股权转让款的 45%汇入乙方设立的共管账户,待股权转让所要求的
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后解冻支付。
3.4 股权过户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将剩余 5%的股权转让款汇入甲
方设立的共管账户,在股权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且满足以下条款后的
余额解冻支付给乙方:
3.4.1 乙方协助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工程施工单位与目标公司签
署补充协议,保证施工单位不因工程停工等遗留问题产生新的诉讼、
仲裁、索赔;
3.4.2 支付资产评估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期间的重大非正常贬损
的财产价值;
3.4.3 支付完应由乙方承担的包括税费在内的或有负债,以股权
交易完成之日起六个月为限。”
3、关于债务清偿的约定
“4.1 在资产评估日所确定的目标公司所欠乙方债务在股权交易
完成后十日内将债务本金归还乙方。
4.2 在资产评估日之后目标公司所欠乙方债务按专项审计结果经
甲乙双方确认后在股权交易完成后十日内将债务本金归还乙方。”
4、关于目标公司接管的约定
“5.1 股权交易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组建
接管小组进驻目标公司,乙方应派驻管理人员积极协助甲方接管小组
工作;乙方所派驻的管理人员应包括目标公司现有高级经营管理层人
员。
5.2 甲方接管目标公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印章、
经营许可证、资产、人员及人事档案、项目建设资料、设备技术档案、
合同、客户资料、银行账户及相关资料、会计账务及会计档案、土地
边界、其他重要资料以及工作交接。
5.3 乙方负责甲方接管完成前目标公司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经营,
甲方负责接管后目标公司的平稳运行。
5.4 乙方派驻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接管工作完成后由乙方召回,
若甲方需要聘用另行办理聘用手续。”
5、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
“16.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经甲乙
双方最后一方具有最终决策权力的机构、法人或自然人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整体考虑,坚持有所为、
有所不为,同时也为了盘活资产存量,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2、本次股权转让预计投资收益约 1.27 亿元,将对公司当期业绩
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咸丰国投持有咸丰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不再持有咸丰公司股权。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关联交
易,亦不会构成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
5、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收益,公司将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投
资或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基于交易
双方达成的共识,交易双方将尽快完成审批程序。
7、本次交易款项将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存在一定支付
风险。交易双方都有执行协议约定的意愿,且甲方有可靠的信誉和支
付能力,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交易标的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3、交易对方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4、《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5、交易标的审计报告
6、交易标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