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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室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爱
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9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股票,发行价格
为 19.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8,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411,521,76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对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1098157_B01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
海市长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商业银    账号   商业银行         备注
         投资     金额(万      行               专户金额(元)
         项目        元)      名称
                              中国银
       母婴产品
                              行上海
 1     营销网络   23,682.80
                              市长宁
         建设
                               支行    4377751   291,719,100.
                              中国银    39248         00
       母婴服务
                              行上海
 2     生态系统   5,489.11
                              市长宁
       平台建设
                               支行
合计      -       29,171.91     -          -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甲、乙、丙三方经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7775139248,截至 2018 年 4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291,719,100.00。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母婴产品网络建设、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
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李彬、郭明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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