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作为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
公司(002059)(以下简称“世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2008 年12 月修订)》等
规定,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世博股份委托银行向世博集团续贷的有关关联交易事宜
(一)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2008 年4 月18 日,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集团”)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有偿借款3000 万元,限期一年,由世博集团按银行同
期基准利率下浮10%向本公司收取利息。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后获得上述借款,借
款至2009 年6 月26 日到期。
为补充流动资金,节约融资成本,经公司与世博集团商议,世博集团同意向
公司续贷上述借款3000 万元,期限壹年,仍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浮动利率)
下浮10%收取利息。
(二)宏源证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工作
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世博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云南
世博集团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3000 万元贷款续贷一年的议案〉的决
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上述借款续贷情况属实。
(三)宏源证券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保荐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认为:2008 年度,世博股份就委托银行向世博集团借款
3000 万元关联交易事项达成相关协议,履行相关关联交易程序后,该协议得到
正常履行,鉴于借款即将到期,现两方顺利达成续借协议,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
成本,具有合理性;上述事项已由世博股份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
有关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相关事项无异议。
二、世博股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一)经核查,世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3.80万元,
截止200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2,029.01万元,尚未使用
6374.79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世博股份本次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9年5月15日至2009
年11月15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若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因此世博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经核查,世博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
知了保荐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
定,世博股份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以上,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作为世博股份
的保荐人,在世博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后,宏源证券同意世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相
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 泉
吴 晶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