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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协议书及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协议书及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于2018年4月9日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协议书》,就江苏联化在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投资响水危废填埋场
项目达成一致,该项目总投资预计约5亿元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协议书及设立子公司的议
案》。
    3、本次签署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能否按照约
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联化将投资设立子公司,由该子公司受让项目所需土地并进行后期项目
开发、建设、生产运营等事宜。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出资比例:注册资本全部以江苏联化自筹资金投入,江苏联化持股100%。
    4、经营范围:工业危废处理(填埋)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响水危废填埋场。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3、开工时间:按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规定日期开工建设。
    4、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总面积约200亩(具
体位置和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测绘为准);
    5、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每亩15万元人民币;
    6、《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50年(即乙方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保、安全、工商、国土等手续。乙方需提供
有关资料。相关费用(含土地登记费、地价评估费和契税等)由乙方负担。
    2、在乙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宗土地红线图提交给乙方,
供乙方规划设计参考;乙方项目手续齐全后,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好《国有土地使
用证》。
    3、在乙方项目符合政策前提下,积极为其向国家、省、市争取项目资金,
协助乙方投资企业取得金融部门支持。
    4、协调乙方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以便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为
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甲方为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七通一平”,并组织专门的服务班子,创造
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缴到甲方指定
账户。余款在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审批后一周内缴清。
    2、乙方需充分利用土地,有良好形象,土地投资密度应达到250万/亩要求。
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总平面设计图,
由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审核把关。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图必须符合规划及消防
安全要求,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擅自施工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加强企业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通过安全“三同时”验收,及办理安全
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4、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好环保各项手续,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取
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实行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进入园区
污水处理厂。所有的设备、工艺必须达到同类产品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项
目投产后废气、废水、废渣要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周边企业和居民。如“三废”
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生产。
    5、诚信经营,依法用工,按章纳税,与员工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并按国
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金。
    (四)、违约处理: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土地不能如期交付的,通过协商甲方应将乙方已付土
地出让金退还给乙方。
    2、本协议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将第一笔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打入甲
方账户,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如乙方在该地块上未能如期开工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已交土
地出让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执行力度逐步加大,江苏省盐城市是工业集聚地,该区
域拥有较大的工业危废处理的市场空间及潜力。公司将按照高可靠、高标准的要
求进行建设和处理,进一步满足当地政府及企业对环保合规的要求。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一个有力补充,
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
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行业周期、
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控制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主营工业业务为农药、医药和功能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生产、
销售以及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
大变化。
    (2)此次签署的《协议书》,是充分利用公司自身的技术、资金、管理等优
势,进入环保产业的全新尝试。
    五、补充说明
    公司全资子江苏联化曾于2017年12月8日与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
会、江苏兴海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同书》,就江苏联化在盐城市响水工
业经济区内投资响水危废填埋场项目达成一致,该项目总投资预计约5亿元人民
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署投资合同书及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现因原合同书中
项目所选宗地海域功能规划尚在调整中,项目按原计划执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尽快推进响水危废填埋场项目,本次江苏联化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
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将根据本次《协议书》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
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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