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航亚科技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203号)备案,公司2017年
月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2.50元/股的价格发行20,000,000股,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
2017年
月
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和10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
月
日出具编号为“苏公W[2017]B145”的《验资报告》。
(二)本期间使用金额及2017年
月底余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28万元,本年度累计使用125.28万元,余额为4,878.75万元。股票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0,000,000.00 |
2 | 减:2017年设备款 | 1,252,800.00 |
3 | 加:利息净收入 | 40,347.22 |
4 |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 48,787,547.2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公司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27610188000132807专项账户中。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17年9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6年
月
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航亚科技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主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
月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0,000,000.00 |
2 | 减:2017年设备款 | 1,252,800.00 |
3 | 加:利息净收入 | 40,347.22 |
4 |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 48,787,547.22 |
四、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化的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六、主办券商意见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航亚科技不存在提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实施计划相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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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