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
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编号:2017-02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了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进
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且
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
完毕的情况通知了2015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