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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烯碳: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9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股票恢复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过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续聘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立项及立项前的现场尽调工作,双方正在
协商正式协议的细节条款。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
票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恢复上市保荐人等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与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票恢复上市之合作协议》。协议书约定,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的恢复上市保荐人。
    4、为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充分考虑公
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4-22903598
    3、联系传真:024-22921377
    4、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三楼
    5、邮编:110016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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