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公告日期:2009-04-2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控制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为协调部门,负责 
    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 
    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财 
    务中心为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会议所需的生 
    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年审机构有关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 
    机制,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采取审计委员会、管理层 
    及年审机构三方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沟通的方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 
    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 
    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 
    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 
    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 
    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 
    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 
    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 
    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 
    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注册地证监 
    局。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 月23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