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刘迎建先生、朱德永先生、杨一平先生、刘秋童先生、
李志峰先生、王小兰女士、杨金观先生、李建伟先生、洪玫女士共 9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金观先生、李建伟先生、
洪玫女士 3 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中国
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定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是依据
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拟订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并同
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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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桂华 张利国 王 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