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04 月 03 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
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 号文”《关于核准东莞
勤 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835,0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 元,首发募集资金总额 112,404.00 万元,
各项发行费用 6,722.46 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首发实际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105,681.54 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 46,343.33 万元,首发超募资
金 59,338.21 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
[2011]0373 号验资报告。
二、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终止的原因
1、“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660.14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7,660.14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截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仍未实施完毕,实
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 7,578.69 万元,投入比例 98.94%,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共 1,005.15 万元。
2、终止“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将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2017
年10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7年11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根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方案,出售资产范围包括了首发募投项目“LED照明研发设计
中心项目”,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现公司拟终止“LED照明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终止后,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
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实际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决定使用该项目终止后剩
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1,005.1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发展公
司教育产业,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
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除外),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参与投资或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除外)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
“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
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1,005.1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是基
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使用上
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LED 照明研
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1,005.15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勤上股份本次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同意勤上股份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
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发募投项
目“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