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582,010,574股,其中购买广
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
为264,550,26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317,460,314股。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
费用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099,980.38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
于2016年11月17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12,000.02万元,当前余额
为168,109.72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2,709.74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项目已 截至披露日自有
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资金额 使用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支付现金对价 50,000 12,000 1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2,000 10,000 10,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收购广州龙文的交易方案,广州龙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
作日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杨勇支付现金对价5亿元。广州龙文已于2016年8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进一步保护公司权益,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计划在业
绩对赌期内分批向杨勇支付现金对价5亿元。
2017年1月17日,杨勇将限售股份质押到广州证券,其后受到监管部门告示
要求杨勇限期内将其限售股份质押解除。在此期间,公司用于支付杨勇现金对价
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处于理财期间,为避免利息损失,提升公司权益,公司在
2017年6月21日先行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代杨勇汇入广州证券,用于解除限售股份
的质押,作为现金对价支付的一部分。在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公司于2017年7
月21日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汇入广州证券替代之前垫付的自有资金1亿元,并在
2017年7月27日用募集资金账户向杨勇个人支付0.2亿元现金对价,2017年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支付杨勇现金对价金额合计为1.2亿元。
鉴于上述做法形式上类似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有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了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
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该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确认。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