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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陈燕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8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 1 次,本人委托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 次,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
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
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各位
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具体如下:
   2017年2月2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陈永洪先生、邓军鸿先生、黄锦波先生、陈文星先生 4 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及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生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 6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
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陈永洪先生、邓军鸿先生、黄锦波先生、陈文
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和检查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
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
   四、与董监高沟通情况
   本人平时通过现场及通讯等方式密切联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及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内部控制等提出建议;主持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完善了高管的薪酬考核方法,对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审核董事及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
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本人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LED照明
产业相关事项等提出建议,得到公司的采纳。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特别是深圳交易所中小板的特殊规定,进一步加深
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一)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二)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联系邮箱:ks_dsh@kingsun-china.com
                                                          独立董事:陈燕生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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