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晨光文具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
      平台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迎投资”)、上海杰葵
      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葵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科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9,200,000 股,即不超过
      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杰葵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9,200,000 股,即不超过
      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                                            IPO 前取得:20,000,000 股
                     5%以下股东       40,000,000    4.35%
事务所(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00 股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                                            IPO 前取得:20,000,000 股
                     5%以下股东       40,000,000    4.35%
事务所(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          40,000,000            4.35% 关联方持股
           务所(有限合伙)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          40,000,000            4.35% 关联方持股
           务所(有限合伙)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        536,000,000         58.26% 关联方持股
           公司
           陈湖文                      30,400,000            3.30% 一致行动协议
           陈湖雄                      30,400,000            3.30% 一致行动协议
           陈雪玲                      19,200,000            2.09% 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696,000,000         75.65% —
     说明:陈湖文、陈湖雄及陈雪玲三姐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
     持有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分别持有公司 3.30%、3.30%、2.09%的股
     权。陈湖文在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中出资比例为 56.20%,且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陈湖雄在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中的出资比例为 45.50%,且为执
     行事务合伙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                    计划减   减持期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名称                    持比例        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股)
上海科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4/                        按市场价    公司首次公     股东自
                                              大宗交易减
迎投资      9,200,0     1%        12~                       格          开发行股票     身资金
                                              持,不超过:
管理事      00 股                 2018/10                                并上市前已     需求
务所(有                          /9          9,200,000 股               持有的股份
限合伙)                                                                 及上市后分
                                                                         红送转取得
上海杰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4/                      按市场价     公司首次公   股东自
                                           大宗交易减
葵投资     9,200,0   1%        12~                       格           开发行股票   身资金
                                           持,不超过:
管理事     00 股               2018/10                                 并上市前已   需求
务所(有                       /9          9,200,000 股                持有的股份
限合伙)                                                               及上市后分
                                                                       红送转取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3、在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合伙企业自身
     需要,本合伙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合伙企业
     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
     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
     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份
     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
   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