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今
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创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今创集团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8 号文)核准,今创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 3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2,98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1,814,333.00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8)第
03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拟投资额
动车组配套装备 武环行审复
60,855.38 60,855.38 武发改[2015]46 号
制造项目 [2015]197 号
城市轨道交通配
30,157.75 30,157.75 常发改[2012]428 号 常环服[2012]57 号
套装备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1,168.30 41,168.30 - -
合计 132,181.43 132,181.43 - -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
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实
际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 1066
号)。报告显示,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100,598,015.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占总投资的比例
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 608,553,800 100,598,015.51 16.53%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00,598,015.51 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598,015.51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598,015.51 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今创集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是为了保证项目
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长远发展规划;今创集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今创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3、中信建投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中信建投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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